助力乡村振兴|公司再赴新疆哈密市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26-10-16 来源:未知 次数:32次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日前,公司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战略合作部部长马隽鸿一行再次来到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
哈密市是公司乡村振兴重点结对帮扶区域之一。自2022年以来,公司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要求”这一目标,先后在该市伊州区花园乡、陶家宫镇,伊吾县淖毛湖镇等地,结对落地贡瓜史馆、基层党建阵地、环境整治等多个帮扶项目,累计捐赠资金超45万元。
在伊州区陶家宫镇牙吾龙村,马隽鸿代表公司与牙吾龙村签署《“垃圾回收与清运”项目捐赠协议》,定向捐赠资金5万元,助力牙吾龙村购置垃圾清运车、分类垃圾桶等环卫设备,补齐村级生活垃圾收运短板,打造“清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新疆分公司员工李辉结合当前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理财骗局、虚假投资平台等典型案例,开展金融知识专题培训,宣传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帮助村民摸清套路、提高警惕,从源头筑牢防范金融诈骗的“防火墙”。

下一步,公司将坚守金融为民初心,创新服务模式,健全长效机制,持续以金融活水滋养乡土产业,赋能乡村发展,深耕“三农”沃土,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更多创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