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易所调整集合竞价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5日来源:未知次数:147次
尊敬的投资者:
4月26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就相关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细则做了以下修订:
1、上期所及上期能源、大商所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于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即8:55至9:00)增加集合竞价。
2、郑商所增加夜盘品种日盘开盘前撤单时间。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间撤销。
特此公告。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