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月份交易日历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来源:未知次数:94次
郑商所2310期权合约到期日提醒
郑商所期权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均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3个交易日,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日期,郑商所2310期权合约系列的到期日为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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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中心NR2309合约最后交易日通知
依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定,上海能源中心20号胶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15日(上海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自然人最后交易日则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8个交易日。
NR2309合约个人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5日,NR2309合约的法人客户卖出持仓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仓, 须于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9月12日)归零。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15日。
若违规交易所将强平,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客服热线400-700-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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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和广期所2310期权合约到期日提醒
大商所和广期所期权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均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即大商所和广期所2310期权合约系列的到期日为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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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国债2309期货合约到期日提醒:
根据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2年期国债、5年期国债、10年期国债和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即9月的国债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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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2309合约和能源中心BC2309合约最后交易日通知
依据上期所相关规定,上期所期货品种(除燃料油))和能源中心国际铜品种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自然人最后交易日则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3个交易日。
上期所2309合约(除燃料油)和能源中心BC2308合约的个人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12日,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15日。
若违规交易所将强平,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客服热线400-700-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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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交易中心原油2310期权合约到期日提醒
上海能源中心原油期权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均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倒数第13个交易日(能源交易中心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等调整最后交易日),原油2310期权合约系列的到期日为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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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股指期货2309合约及股指2309期权合约到期日提醒:
根据中金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上证50股指期权和中证1000股指期权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即9月的股指期货及股指期权的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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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中心低硫燃料油和原油2310合约最后交易日通知
依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定,上海能源中心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自然人最后交易日则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8个交易日。
SC2310和LU2310合约个人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18日,SC2310合约的法人客户卖出持仓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仓, 须于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9月25日)归零。SC2310和LU23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28日。
若违规交易所将强平,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客服热线400-700-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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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2310期权合约到期日提醒
上期所期权的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均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倒数第5个交易日,上期所2310期权合约系列的到期日为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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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燃料油2310合约最后交易日通知
依据上期所相关规定,燃料油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交易所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自然人最后交易日则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
FU2310合约个人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25日,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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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9月)整数倍通知:
9月最后交易日为9月28日,如有2310合约持仓的,必须符合各交易所整数倍的规定进入交割月。
上期所整数倍基数: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纸浆、合成橡胶为2手;镍为6手;不锈钢为12手;氧化铝为15手。
能源中心整数倍基数:国际铜为5手;20号胶为10手。
郑商所、大商所和广期所的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310合约进入交割月(法人户整数倍基数:棉花为8手、棉纱为4手、动力煤为200手、焦炭为10手、焦煤为100手、铁矿石为100手、豆二为100手)。
整数倍违规交易所将强平,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处理。若持仓不满足交割要求,造成交割违约,交易所将收取惩罚金。
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客服热线400-700-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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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中心NR2310合约最后交易日通知
依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定,上海能源中心20号胶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15日(上海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自然人最后交易日则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8个交易日。
NR2310合约个人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9月26日
临近交割月调保(20230912)
当日结算时起: 上期所2309合约(除FU外),能源中心BC2309和NR2309交易所保证金均调整为20%,公司依据交易所标准同步调整。 如遇上述保证金标准与现执行的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 |
临近交割月调保(20230913)
当日结算时起: 上期所FU2310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5%,公司依据交易所标准同步调整。 如遇上述保证金标准与现执行的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 |
临近交割月调保(20230915)
当日结算时起: 郑商所2310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0%,公司依据交易所标准同步调整。 如遇上述保证金标准与现执行的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 |
临近交割月调保(20230920)
当日结算时起: 大商所2310合约(除L、V、PP外)和广期所2310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0%,公司依据交易所标准同步调整。 如遇上述保证金标准与现执行的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 |
临近交割月调保(20230925)
当日结算时起: 上期所FU2310合约和能源中心SC2310和LU2310合约的的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20%,公司依据交易所标准同步调整。 如遇上述保证金标准与现执行的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 |
临近交割月调保(20230928)
当日结算时起: 1、郑商所、大商所和广期所2310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20%,公司依据交易所标准同步调整。 2、上期所2310合约(除FU外),能源中心BC2310和NR2310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5%,公司依据交易所标准同步调整。 3、上期所2311合约(除FU外),能源中心BC2311和NR2311交易所保证金调整为10%,公司依据交易所标准同步调整。 如遇上述保证金标准与现执行的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