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通知】关于实施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优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次数:1209次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关于实施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优惠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期发〔2024〕250号文通知,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交易(即7月19日晚夜盘)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实施减半优惠。
根据上能发〔2024〕56号文通知,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交易(即7月19日晚夜盘)起: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实施减半优惠。
根据大商所发〔2024〕325号文通知,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1日交易时(即7月31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大连商品交易所将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执行方式从当日先收后返调整至按照费率标准收取。
具体标准以结算单为准,若有疑问可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700-0880。
特此通知。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8日
转自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实施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优惠的通知
上期发〔2024〕250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交易(即7月19日晚夜盘)起, 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实施减半优惠,优惠后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各品种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一览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5日
交易所官网通知:
https://www.shf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407/t20240715_801992.html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实施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优惠的通知
上能发〔2024〕5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交易(即7月19日晚夜盘)起, 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实施减半优惠,优惠后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各品种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一览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5日
交易所官网通知:
https://www.ine.cn/news/notice/131610.html
关于调整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执行方式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4〕32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大商所发〔2024〕9号)和《关于发布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24〕34号),自2024年8月1日交易时(即7月31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将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执行方式从当日先收后返调整至按照费率标准收取。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7月15日
交易所官网通知: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604827/index.html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59148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