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期货职工服务信访接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19 来源: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次数:8621次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为了保证职工服务信接访待工作的有效实施,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
2、接待信访范围为创元期货有限公司的在职及退休职工,公司工会要公布信访接待电话、邮箱和工作办公室地址;
3、信访接待人员要认真处理职工群众来信,热情接待职工群众的来访,饱含真情地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呼声和诉求;
4、接待人员应及时对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事项进行登记,详细记录访人的基本情况、信访事由、主要诉求、处理意见等。
5、信访事项办理人员要本着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遵循思想疏导与参与调处相结合、维护信访人的权益与稳定大局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做到依法解答、及时调处、各尽职守。
6、公司工会要对签署办理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落实,跟踪服务,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7、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职工的控告、检举保守秘密。对信访接待人和信访办理人泄密导致信访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8、对职工群众的信访记录、信访信件、电话录音等要及时进行整理归档保存。